以色列環保部(The Israel Ministry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公布可能對工業和金融部門有重大影響的受污染土地相關政策草案,以徵求公眾意見。雖然該政策草案某部分反映現有以色列環保部法規,但仍提出對以國商業部門有實質法律和財務後果的新倡議。該草案列舉下列主要原則:(1)以色列環保部的優先重點將放在該國污染最嚴重且最危險場址,並將透過啟動一個辨識及整治這些場址的全國計畫來達成。(2)根據新政策,工業設施將被分成3個主要風險類別,包括「從事高風險相關污染性活動」的最高風險類別,這些設施每7年必須自動提交1份階段性土地調查報告。次級風險類別設施則被定義為「從事污染性活動」、第三級風險類別則與「從事有害物質活動」的設施有關。(3)以色列環保部擬在新政策範圍內發布有害物質釋入土壤的量化參考限值,這些限值會啟動向該部通報的要求。(4)以色列環保部也將起草並更新眾多根據國際公認標準處理受污染土地的減污和清理基本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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