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確保農地土壤品質,篩選高污染潛勢區域,進行逐年逐區域農地土壤污染查證作業,本(104)年7月至8月間進行彰化縣彰化市及和美鎮等二個市鎮共五個灌溉小組(水尾支線、西勢支線、東西二圳大霞、東西二圳源埤、東西二圳南佃)農地土壤品質調查,完成調查約210.6公頃農地,發現其中約54.9公頃超過食用作物農地管制標準,彰化縣環境保護局已於9月8日起進行食用作物剷除銷燬作業,以避免流入市面。
針對本次造成農民的損失費用,該署將儘速督促彰化縣政府於完成現場查估後,提送清冊資料向該署申請補助並撥付農民。以稻米為例,收購及補償價格每公頃17萬5,000元。另農民關切的104年第1期作農地土壤污染場址停耕補償費用,彰化縣政府預計於9月11日前撥付予農民。該署將協助彰化縣政府儘速提出相關計畫,執行農地整治工作,還地於民。
該署強調為遏止不法業者非法排放廢水造成農地污染,已於104年2月4日公告修正水污染防治法,強化刑責與罰則以嚴懲不法業者。對於排放有害健康物質超過放流水標準者,處以刑責。本署將從源頭進行管制及後端進行來源追查,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