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通過25年來環境保護法規最大的修正案,計劃嚴懲污染者,以限制因經濟成長所引起的水、空氣及土壤污染。專家指出,修正法規將提供污染者遵法的強力誘因,因為違規者的罰鍰可以按日計算,修正將於2015年1月1日生效。根據修正法規,污染者若不改善可以按日連續計算其罰鍰,法規同時提供管道讓告密者可提出環境相關申訴,非政府組織在某些情況下也可針對環境傷害提出告訴。學者指出,凸顯公開資訊及公眾參與的重要性是此修正的最大進展。環保人士指出,環境惡化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環境部的政治弱勢。根據新華社,之前污染者通常可以支付比安裝及運作污染管制設備還要少的罰鍰。而根據修正法規,當公司主管未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不理會停建命令、或在被要求制止污染後仍持續污染時,可拘留達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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