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提高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申報正確性與推動申報資料電子化作業,於106年5月23日發布「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下稱作業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之施行令,並將自106年7月1日起實施土壤污染評估調查檢測資料線上申報制度。
環保署表示,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下稱土污法)第8條規定,讓與人應於土地移轉前向環保局申報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另依土污法第9條規定,公告事業應於設立、變更與歇業前向環保局申報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土污法第8條規範之讓與人(包括自然人),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時,請由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網(SGM系統)之線上申報平台(網址為https://dpi.epa.gov.tw)登入填報;另依土污法第9條申報之公告事業,為簡便事業申報環保文件作業,將統一由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系統)登入填報(網址為https://ems.epa.gov.tw/)。
環保署再次表示,讓與人與事業採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可加快資料與訊息傳遞時間,掌握審查進度;填報時由系統自動檢核表單填報內容,提升申報資料正確性,降低錯誤與退補件發生;且附件資料亦採電子化上傳作業,可節省報告印製紙張使用量,為環保貢獻一份心力。
環保署再次提醒,由於土壤污染評估調查檢測資料線上申報制度即將於今(106)年7月1日正式實施,近期亦將陸續發布網路傳輸方式申報說明文件與辦理宣導說明會,請各界密切留意相關訊息並即早準備。
資料來源:土壤及地下水資訊管理系統
https://sgw.epa.gov.tw/SGM/Public/News.aspx?MsgId=P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