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9 污染改善農地再活化太陽光電注生機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修正頒布受污染土地設置太陽光電之相關審查原則,並擴大將改善後已解列農地納入資格。為配合政府能源政策,同時使污染土地多元化利用,新竹市環境保護局也將透過數場次農民地主說明會及親訪來宣導綠能政策,後續也將安排有意願民眾與光電業者進行面對面媒合會,增進本市曾受污染農地設置光電設施之比例,以達受污染農地活化之目的。

綠色能源發展已為各國趨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今(110)年1月21日修正發布「受污染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審查作業原則」,將地方環保機關進行污染改善中及改善完成之污染農地,納入前述原則適用範圍。 環保局以「讓土地活化」為出發點,鼓勵民眾若有整治過農地已荒廢多年並無使用之情形,可考量將閒置農地重新活化作為種電使用,土地所有人不僅有額外土地租金收入,種電期間也有光電廠商負責土地維護管理,減少閒置農地再受污染的擔憂。

環保局長江盛任表示,除推動污染農地活化利用外,設置太陽光電期間農地確實管理、保障土地資源不受污染,才能實踐光電綠能發電、污染預防、土地活化、農地永續經營、全民綠生活、永續家園之多贏目的。

環保局強調,光電業者必須取得土地所有人同意後,才能向提出申請文件,同時環保局將督促光電業者在與民眾所簽訂租約中加註土地管理義務,於發電期間應善盡巡查及管理職責,避免污染源透過各式途徑再次污染農地。

環保局將於本(3)月19日假香山區牛埔市民活動中心(育德街188號),辦理「受污染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制度推廣說明會」,鼓勵對受污染土地設置太陽光電有興趣之民眾參加,報名方式可透過網址https://reurl.cc/kVl2xb 報名參加,或以傳真方式報名(傳真:03-5368884),或致電5368920分機3005或3015,將有專人竭誠熱心服務。

聯絡人:陳雅萍科長、李云瑄約僱人員聯絡電話:03-5368920轉3001、3005

資料來源: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https://www.hccepb.gov.tw/news-detail.php?Nid=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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