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9 前鎮場址地下水汙染 台氯整治成功
 

早年國營鹼氯廠與台氯等多家化工廠承租中石化前鎮場址土地,在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訂定實施後,中石化前鎮場95年被公告為地下水汙染控制場址。台聚集團董事長吳亦圭表示,經過6年多的努力,台氯生技團隊遵循且配合高雄市環保局與監督小組的各項要求與輔導,終於在104年11月完成該場址地下水汙染改善工作。

經環保局進場驗證採樣後,中石化前鎮場址各項數據皆已符合政府管制標準,遂於去年4月正式公告解除列管,成為我國第一例以自行開發的生物製劑與技術工法成功解除列管的含氯有機物汙染場址。

 
 

台聚集團指出,台氯民國57年由中油、台塑、華夏等公司合資創設,於60年向台鹼租地於高雄(現中石化前鎮場址部分土地)進行生產,並於民國78年停止生產作業。台氯高雄廠停止生產8年後,台聚集團因民國86年自澳商BTR NYLES集團取得華夏股權,並因此持有台氯股份。

基於對環保重視,台氯於民國99年5月成立專責的技術研發單位,耗資數千萬設立分子生物實驗室,由該場址篩選出可以降解含氯有機汙染物之本土菌種,將含氯有機汙染物轉化為無害的物質,亦研究在實驗室最適地大量培養該本土菌種,終於獲得成功。

資料來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609000935-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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