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4 環署將修工業區地下水檢測規範 石油業加測致癌物MTBE
 

環署將修正「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土壤及地下水備查作業辦法」,內容涉及工業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等。此次推出草案,除了要加速備查作業、調整檢測作業規範,及強化檢測出異常後的後續作業外,其中更指名石油、半導體、太陽能電池、農藥等產業,都需要新增地下水檢測項目,如甲基第三丁基醚(MTBE)、銦、鉬、農藥等。

環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在14日上午舉行公聽會,若一切順利,最快在明年1、2月上路。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檢測  全台僅北斗工業區未申報

《土污法》在2010年修法時,增列了工業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等高污染潛勢區域,要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起定期檢測土壤及地下水的責任,並為此訂出備查作業辦法。包括經濟部公辦工業區62處、地方政府開發工業區10處、民間開發工業區45處、加工出口區9處、科學園區14處、環保科技園區4處、農業科技園區1處,合計有145處,都包含在其中。

土基會指出,目前除了彰化縣的北斗工業區尚未申報,其餘144處都已辦理,備查達99.3%。其中有44處次曾經檢出異常,當中有29處次已依照《土污法》完成調查公告,剩下的15處次則還在持續調查中。

資料來源http://e-info.org.tw/node/20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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