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3 花蓮理想大地開發 環評不同意用地下水
 

數度遭到花蓮縣政府批評養地炒地皮的花蓮理想大地渡假飯店,16年僅開發6公頃,兩年年才提出環境差異分析報告,要將剩下的130公頃分3期開發,但提出所需用水要用地下水湧泉,理想大地雖提出水利署證明,湧泉應屬地面水而非地下水,環署環評專案小組歷經4次會,今做成決議,有條件通過,但認定湧泉涉及擴增用水量,且缺乏具體量測管制作法,建議環評大會不同意變更。花蓮理想大地渡假村是在1998年通過環評,16年來僅將其中6公頃開發為250間渡假旅館,其餘上百公頃前幾年才再次啟動計畫,取得交通部觀光局同意後,分3期進行開發,期程直到2026年。花蓮縣政府在過去幾次環差專案小組會議,都大動作批評理想大地等了這麼多年,準備將剩下的130公頃分期開發,規模是現在20幾倍,目的是圈地養地,待地價提高炒地皮,堅決反對此案,今天第4次會議,因為花蓮縣長傅崑萁身體微恙住院,縣府強調業者所謂的使用地下水湧泉,只是因為地下水位較高,利用PVC管插進去,使用機械抽水馬達去抽,只是水利署認定這算是「地面水」,其實是間接使用地下水。環評委員游繁結認為,多數湧泉出現,代表當地地下水豐富,更應減量避免破壞地下水脈,開發行為應考慮改變土地利用方式,且台南大地震後,該區是否為土壤液化區公告範圍,應該釐清。環委劉希平也憂心,地下水位那麼高,要考慮建築物滑動問題。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黃靖庭說,理想大地案最大爭議是湧泉,卻沒有聽到太多說明,且整個報告書引用,都停留在2013年的資料。由於當初理想大地的環評結論是限制「不得抽用地下水」,雖然業者提出證明湧泉應屬於地面水,但今天專案小組結論認定新增湧泉項目,仍涉及擴增用水量,且缺乏具體量測管制作法,建議環評大會不同意變更,此外業者維持「地下水涵養能力的積極作法」尚有不足,宜避免大面積挖填整地,避免影響地下水脈,並將土壤液化風險納入考量,且說明滯洪排水的合理性。理想大地對此表示,尊重環評專案小組結論,未來開發將按原本環評決議,引用花蓮溪,用水變更也會依法提出環差,但質疑取用花蓮溪水有比較好嗎?(洪敏隆/台北報導)

資料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623/89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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