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9 汙染農地建屋、挖填土 都要罰
 

彰化縣農地列管達218公頃,不少農民無地可用,農民申請種電、回填土地、還有人蓋圍牆,環保局長江培根說,若在列管汙染農地上興建建築物、設施,或挖除、置放土壤皆屬違法行為,可處10萬元至75萬元罰鍰。

農友張火灯說,環保署採嚴格標準,土壤檢驗重金屬含量超標就宣布管制使用,搞得和美鎮農地和水稻「臭名臭聲」,農民認為稻穀檢驗不合格才算汙染較合理,可減少整治、再利用困擾。

張火灯抱怨,政府整治效果不好,很多農地整治後還是不能耕種,農民捨不得荒廢,想利用卻被認定違法,實在沒道理。

和美鎮農會總幹事張進益支持「農地農用」,不贊成作其他使用,但和美鎮重金屬汙染農地整治多年,始終翻不了身,政府有責任幫農民找出再利用的活路。

張進益說,上級單位曾推動造林、轉作花卉等非食用作物,今年舉辦「農地種電」可行性說明會,卻都不切實際,農民認為政府應該防止發生汙染,不是事後花費龐大經費整治和補助休耕。

環保局水質保護科長楊欣怡澄清,彰化縣並沒有獲准興建「太陽能光電板」的汙染農地,且若沒有經過申請核准,也不可興建或填土;她強調,汙染農地上興建農舍或設施,挖土及置放回填外來土壤均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規定,若被查獲將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

楊欣怡說,早期政府在整頓汙染農地技術較不純熟,現在都能精準完成整治標準,解列的農地符合種植農作物的標準。

 

環保署補助經費 整頓汙染農地

 

環保署調查彰化縣內共218公頃農地遭到農地汙染,彰化縣環保局向環保署爭取整治調查補助經費有著落,明年補助1億3千萬元,啟動第一波整治工作,將有118公頃受汙染農地可望在2年內解除列管,讓農民重新利用農地。

環保署從民國91年起,分別提供檢驗與補助經費,整治彰化縣重金屬汙染農地,發現和美鎮列管面積最多,高達162公頃,其他鄉鎮依序為鹿港鎮與彰化市。

水質保護科科長楊欣怡說,第一期率先整頓縣內汙染前三名的和美、鹿港、彰化市,確認三鄉鎮重金屬汙染的農地,汙染深度及濃度,並將範圍深入界定。

緊接著根據汙染農地的情形,選擇翻轉稀釋法、排客土法、萃取移除法等方式,讓農地恢復地力,解放118公頃受汙染農地;剩下的100公頃,將陸續整頓。

楊欣怡說,環保局15年來陸續進行相關農地調查監測,至今已解除列管達274公頃,每年土地汙染數值「有進、有出」,環保署已完成檢驗東西二、三圳農地土壤,希望5年內能將縣內汙染農地整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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