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土壤及地下水為各類型污染物的最終承受者,當土壤及地下水遭受污染後即喪失其正常用途,一旦遭受破壞或污染,就很難恢復原來的功能。因此,我們必需藉由認識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進而發揮一已之力,保護這些珍貴的自然資源,使資源永續利用。
一、 什麼是土壤?
  土壤,是岩石在大自然中經過物理風化、化學反應以及生物作用等,慢慢演化而成的一層疏鬆物質。
二、 什麼是地下水?
  廣義來說,凡是存在於地面下的水通稱為地下水。在學術上的定義則是指發生在地下飽和層的水,是供應井水與泉水的水源。
三、 什麼是土壤污染?
  當土壤被排入物質、生物或能量,超過土壤特有的緩衝能力或是自淨作用,影響其正常用途或危害國民 健康及生活環境,便稱為土壤污染。
四、 什麼是地下水污染?
 
由於垃圾掩埋場滲出水、地下貯存系統之滲漏,或因為農業、工業上不當的處置,致使物質、能量或生物進入地下水中而改變其水質,影響其正常用途或危害到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便稱為地下水污染。
五、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來源有哪些?
  (一)工業:工業廢水之放流污染、儲槽/管線之洩漏、廢棄物堆放或掩埋、空氣污染落塵、意外洩漏等。
(二)非法棄置場:不肖業者將工業廢棄物非法棄置。
(二)都市:家庭污水、下水道管路及化糞池破損外洩的污水、掩埋場滲出水洩漏等。
(三)農業及畜產養殖業:化學肥料、農藥殘餘物質、改良土壤的藥劑等。
(四)其他:工業及汽機車廢氣、落塵與酸雨、油管破裂、化工廠化學品外洩等。
六、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類型有哪些?
  (一)農地:
因區域排水系統未臻完善,工廠廢水及家戶生活污水排入河川或灌溉水渠道中,再被引進農田做為灌溉之用,部分農地因長期引用受污染灌溉水源,使農田土壤或食用農作物重金屬含量過高。
  (二)加油站及儲槽:
  加油站及儲槽可能因儲槽、管線老舊腐蝕失修、地層下陷變動及操作管理不當等原因,致儲槽、管線破裂毀損,造成油品滲漏而導致土壤或地下水污染。
  (三)工廠:
  近年來國內工業關廠之土地污染案例,幾乎均成為環保知名事件,對國土資源與居民生活環境形成莫大之威脅,如原RCA桃園廠地下受含氯溶劑污染、中石化安順廠土地受汞與戴奧辛污染且已波及鄰近居民健康等,均引起各界普遍重視。
  (四)非法棄置場址:
  隨著經濟進步與發展,工業廢棄物在量大且處理困難下,一些不肖業者將工業廢棄物非法棄置,或地主為求短利將土地提供給與不肖業者非法掩埋廢棄物。
七、 土壤或地下水受到污染後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一) 對人體的影響:
  1.有害物質可能經由食用、飲用、逸散至空氣中或直接與皮膚接觸等途徑,對身體健康產生危害。
2.有害物質可能經由食物鏈進入人體,對身體健康產生危害。
  (二) 對生活環境以及生態的影響:
  1.可能會產生惡臭等氣味。
2.受油品類污染的地下水可能會於表面產生油膜。
3.可能會阻礙農作物的生長。
  (三) 影響土地利用及區域發展
  對於受污染之土壤及地下水,將因受限其使用方式及管制相關開發行為,有可能使其地價下跌,並影響地區發展。
八、 進行土地交易時應注意哪些事情呢?
  (一)土地是否曾為高污染事業或指定公告事業所使用過。
  (二)現場是否遺留有可疑設備、具污染性之原物料或產品、廢棄物、污染物或已有明顯污染之跡象。
  (三)土地是否已被環保機關公告為污染場址或被要求進行污染改善。
  (四)讓與人是否有提供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
 
依據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條之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業所使用之土地移轉時,讓與人應提供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並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五)土地買賣或租賃契約內容是否有涉及或增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之相關規定。
  (六)不動產價格評估是否已考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問題。
 
依據內政部「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89條與第113條之規定,受有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之土地或建物,應先估算其未受污染之正常價格,再依據委託人提供之土壤污染檢測資料,考量該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之影響,並計算其地價減損額後,從正常價格中扣除之,以其餘額為該宗地或建物之價格。
  (七)土地上之事業是否已依法完成各項環保申報。
 
依據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之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行為前檢具用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 一、依法辦理事業設立許可、登記、申請營業執照。 二、變更經營者。 三、變更產業類別。但變更前、後之產業類別均屬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業,不在此限。 四、變更營業用地範圍。 五、依法辦理歇業、繳銷經營許可或營業執照、終止營業(運)、關廠(場)或無繼續生產、製造、加工。
九、 土地品質或污染資訊可由何種方式取得呢?
  (一)利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員會」網頁查詢目前公告之污染場址資料。

(二)土地登記簿與地籍謄本(土污法修正公布後公告之污染場址)。
(三)讓與人提供之用地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
(四)自行委託或依法執行之評估調查及檢測。
(五)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之背景調查與環境監測。
(六)向地政士、不動產仲介或經紀業者以及土地鄰近居民詢問確認或查閱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等相關資料內容。
十、 我們可以如何防止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呢?
  (一)確實進行廢乾電池、日光燈管、水銀體溫計等回收,避免污染物進入土壤。

(二)選擇對環境友善之清潔用品或衛生用藥,降低環境負荷。
(三)勇於檢舉工廠偷排廢水、廢氣,或其他疑似偷排、非法堆置廢棄物、廢土等行為。
(四)避免過度使用農藥、肥料。
(五)於農地或其他開挖土地回填時,應確認土方來源,確保土壤品質,且避免被回填廢棄物。
(六)於日常生活中配合環保相關法令規範,降低水污染、空氣污染、廢棄物污染,即可減少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