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業務主要工作項目
一、 污染潛勢調查:含農地、加油站、廢棄物非法棄置場址、工廠或其他具有污染潛勢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
二、 定期監測:含地下水監測井設置及監測,以及超過監測基準之地區土壤濃度追蹤調查。
三、 污染場址污染改善工作。
四、 民眾陳情及緊急應變案件處理。

100年度土壤與地下水工作計畫目標
一、 對本市對於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內場置性地下水監測井及香山工業區附近場置性地下水監測井進行定期巡查、維護及採樣調查工作。
二、 於新竹科學工業園區週界處,擬定預警制度,採逐年分批方式,建置地下水質預警監測系統。
三、 針對轄區內加油站所提報之監測資料及加油站設備進行查核。
四、 對本市所篩選出具污染潛勢廢棄工廠每年進行逐年查證工作。
五、 對於本市污染改善個案,進行污染改善監督、巡查及驗證工作。
六、 對由調查結果研判污染範圍及其污染程度,並採取必要之緊急措施,研擬污染控制方法,以保護環境資源及周圍民眾健康。
七、 調查具污染之虞土壤及地下水,確實掌握污染狀況,並進行相關應變措施,以確保土地及地下水資源永續利用,增進國民健康。

計畫內容
一、 對本局於科學工業園區及香山工業區已設置之場置性監測井進行定期巡查及採樣調查。
二、 於科學工業園區週邊區域規劃設置地下水質預警監測井網,逐年辦理設置、監測事宜。
三、 加油站污染防治 (一)更新本市加油站資料,並進行申報資料及現場狀況查核。 (二)進行加油站測漏管功能測試及油氣檢測調查。
四、 針對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設鄰近19號監測井之既設監測井進行採樣調查,彙整相關調查報告進行分析、評估,並研討相關管制策略。
五、 高污染潛勢工廠污染查證工作 (一)篩選轄內具高污染潛勢工廠進行污染查證工作,進行環境場址勘查評估,並撰寫評估報告。 (二)進行污染程度評估與預測:依調查結果進行污染程度評估及預測其影響,並進行後續應變事宜並擬定相關策略。
六、 針對轄內列管場址進行污染改善驗證工作
七、 對於污染調查、查證相關工作,經評估有必要進一步設置標準監測井時,則進行標準監測井設置。
八、 針對突發之土壤或地下水污染案件,進行必要之緊急應變技術支援(如:土壤及地下水採樣、設井、污染判定、污染移除…等),或其他有污染之虞案件調查查證。
九、 辦理土壤及地下水相關政策說明會及法規宣導說明會。
十、 進行監測井維護。
十一、 對列管場址進行每個月1 次之管理、監督作業,並召開專案小組會議。
十二、 將本計畫所執行進度及相關資料建置於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管理資訊系統」。